一、建设目标
为促进三峡库区水质演变和水环境安全协同创新分中心的建设,依托现有市级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通过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顺利完成协同创新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全面提升环化学院学科水平、科研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研究领域
创新团队研究方向必须与“三峡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方向吻合,重点围绕三峡库区水体污染物通量的时间—空间变化、水—气交换以及污染物在水体、土壤、大气等介质中的迁移转化、微观界面行为及污染控制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创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创新团队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1个方向的团队,团队成员不能相互交叉。
4、创新团队应是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稳定性、集中的研究方向,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相对合理,原则上不超过7人。
四、建设周期
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即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五、资助办法
(一)基础指标
1、完成期限:2018.01.01—2019.08.31
2、资助金额:10万元。
3、完成任务:完成下列任务之一(或同等工作量下的指标组合),视为完成基础指标任务。
(1)团队成员发表3篇SCI收录期刊论文;
(2)出版专著2部(出版费另计);
(3)国家及省部级政府奖励1项(重庆三峡学院单位排名不限);
(4)省(市)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单项项目到账经费≥20万元);
(5)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元。
备注:一部专著相当于1.5篇SCI收录论文,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相当于1篇SCI收录论文。
(二)拓展指标(即完成基础指标之外,额外取得的科研成果及项目等)。
1、完成期限:2016.09.01—2019.08.31。
2、资助金额:拓展指标资助金额按照下列表格内容执行。
(1)科研项目
项目类别 |
到账经费 |
资助金额 |
国家级 |
(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重大研发计划(含国家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子项目)) |
≥50万 |
15万/项 |
国家青年基金 |
≥20万 |
10万/项 |
省市级 |
≥20万 |
5万/项 |
<20万 |
2万/项 |
厅局级 |
≥10万 |
1万/项 |
<10万 |
0.5万/项 |
(2)科研成果
项目类别 |
级别 |
等级 |
排名/资助金额 |
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50万/项;2/30万/项 |
二等奖 |
1/30万/项;2/20万/项 |
三等奖 |
1/20万/项;2/10万/项 |
省市级 |
一等奖 |
1/10万/项;2/5万/项 |
二等奖 |
1/8万/项;2/3万/项 |
三等奖 |
1/5万/项;2/2万/项 |
论文 |
SCI |
一区 |
5万/篇 |
二区 |
2万/篇 |
三区及以下 |
1万/篇 |
CSCD核心 |
0.2/篇 |
专利 |
发明专利 |
授权 |
2万/项 |
公示 |
1万/项 |
实用新型专利 |
授权 |
0.5万/项 |
公示 |
0.25万/项 |
著作 |
出版后 |
3万/部 |
六、成果及项目认定
1、所有项目和成果必须与“三峡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2011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一致,并且得到学校科研处认定。
2、科研项目和论文、专利、著作第一单位必须是重庆三峡学院,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团队成员,(获奖除外)。
七、经费管理办法
1、团队立项后,可使用资助经费的30%作为先期启动经费;中期检查(2018年12月),根据完成情况可以使用资助经费的0~50%;建设期内完成任务后,可以使用剩余的全部经费(即20%)。
2、2018年1月前完成的科研项目和成果,按拓展指标办法进行资助。
3、基础指标和拓展指标经费作为团队建设经费统一资助。
4、所有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八、申报与审批
1、申报
团队必须填写“三峡水库水质演变和水环境安全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分中心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申报书,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到学院办公室尤显平老师处,截止日期2018年4月28日17:00。
2、审批
(1)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团队负责人与分中心主任必须签订任务合同书。
(2)本方案从2018年5月1日执行,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本方案解释权归环化学院协同创新分中心。
2018年4月20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