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依据《重庆三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执行。
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理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 |
288 |
41 |
62 |
资源与环境 |
环境工程(085701) |
273 |
37 |
56 |
教育 |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350 |
51 |
77 |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考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携带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核。报到时,收取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重庆三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报到现场签订)。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
(8)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缴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通过学校提供的财务统一收费二维码扫码缴费150元,缴费时需备注“环化学院+姓名”,缴费成功需截图保存。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1)专业课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数学加试(调剂志愿考生)
调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初试中没有数学科目的考生须加试数学,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参考书目:同济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数学(第七版上)》,高等教育出版社)。考试时可携带无记忆和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4)笔试科目
报考专业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077601环境科学 |
环境学综合知识 |
1.环境监测 2.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
|
077602环境工程 |
085701环境工程 |
环境学概论 |
1.环境监测 2.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
|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
1.物理化学 2.化学教学论 |
考试时可携带无记忆和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
(5)考试大纲已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地址链接:https://yjsy.sanxiau.edu.cn/info/1063/5690.htm)
2.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
2.复试折合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20%。
3.复试折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一志愿考生
初试总分为500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折合成绩×40%。
2.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总成绩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学院视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相同全国统考(含联考)科目的总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统考科目总分为500分:初试折合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5;
统考科目总分为350分:初试折合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3.5;
统考科目总分为300分:初试折合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3;
统考科目总分为200分:初试折合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2。
其他情况:按上述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折合总成绩×40%+复试折合总成绩×60%。
四、关于调剂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在学院网站公布缺额信息,具体调剂条件另行通知。
五、复试时间地点
(一)一志愿复试
1.日期:2024年3月28日
2.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上午8:30-9:00,地点:百安校区慎思楼4栋206。(另:请考生携带个人简历5份,大学期间成绩单5份)。
3.专业课知识笔试
时间:3月28日上午9:30-11:30(环境工程、学科教学<化学>)
地点:百安校区慎思楼4栋405。
4.面试
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5:00环境工程
3月28日下午15:00-18:00学科教学(化学)
地点:百安校区慎思楼4栋303。
(二)调剂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通过复试现场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信息公布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复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相关信息以网站公布为准。
九、资格复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关于复试考试纪律的声明
为了严明研究生招生复试纪律,防止各类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再次提示大家务必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考试负责的态度,禁止私自建群。凡私自建立和利用微信群、QQ群或其他方式实施串通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或核实,立即取消复试和拟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申诉与复议
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复试成绩公示期内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校研究生处组织复议。
联系电话:023-58102402
十二、其他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细则由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