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三峡学院研〔2022〕13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组织研究生专业工作。
1.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转专业方案,监督落实各工作环节,并对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研讨解决。
2.考核工作小组由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研究生转专业的组织、考核、面试和接收等工作。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申请转出研究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转出名额
不超过该专业一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0%。
三、可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名称(代码) |
2024级在校生人数 |
可接收转入学生数 |
环境科学077601 |
24 |
2 |
环境工程077602 |
24 |
2 |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6 |
1 |
环境工程085701 |
18 |
2 |
四、接收条件
1.符合《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三峡学院研〔2022〕1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身心健康,适宜在本院专业继续学习。
3.对拟转入专业有较好的学科基础积累,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专长。
4.学术学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同专业类别的。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
1.提交研究生处审核:2024年12月2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向全校研究生公布《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学生提交申请: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3日,本院拟申请转专业研究生向我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填写《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需附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转出学院审核:2025年1月6日-1月12日,转出学院对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进行核实,并将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转出学院拟转出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处。
4.转入学院考核:研究生处对上报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将学生材料转至拟转入学院。下学期第1周,转入学院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将《转入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转专业审批表及综合考核成绩表等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处。
六、考核内容、方式、安排
1.申请在一级学科内转专业的研究生,经拟转出专业导师同意,提交学院研究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2.其他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分别为笔试60%,面试40%。
3.笔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1)可转专业代码及名称:077601环境科学 笔试科目:环境学综合知识
(2)可转专业代码及名称:077602环境工程 笔试科目:环境学综合知识
(3)可转专业代码及名称: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笔试科目: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4)可转专业代码及名称:085701环境工程 笔试科目:环境学概论
复试科目与2024年招生简章考试科目和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参考书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英语口试、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查,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和面试时间:下学期第1周。
地点:慎思楼4-206。
七、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成绩合格(总分60%及以上),分数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考核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3)考核总成绩不及格者;
(4)考核总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