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5月16日,在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学院分管副院长张雷带领各实验室主任,对照检查要点,按照“不留死角、立行立改”的原则对103处教学实验(实训)场所进行了逐一自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
通过自查发现包括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基建损坏、电路老化以及物品叠放等安全隐患。各实验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了立行立改,需校内协调整改的项目已经反馈给有关部门。